① 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 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指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专 利纠纷案件。
② 知识产权法院 2014 年,北京、上海、广州相继设置知识产权法院,管辖所在市辖区内的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 以及其他涉及知识产权的诉讼。
③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件二审 当事人对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 垄断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第一审判决、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由最高人民法院 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