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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侵权判定及应对

作者:深圳华奇信诺专利代理事务所 日期:2022-07-19 阅读量:

  专利侵权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实施了依法受保护的有效专利的违法行为。


  专利侵权行为破坏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专利侵权行为还是一种短命行为,既害人又害己。专利侵权者给专利权人造成的损失往往是不可估量的,不仅是经济上的,还有名誉上的损失,有时名誉上的损失比经济上损失还要严重。现代企业的形象和商业信誉是十分重要的。其好坏已经成为消费者对企业产品青睐的重要因素之一,要在公众中塑造良好形象并非一朝一夕能够办得到的,是要经过苦心经营,长年累月积聚而成。因此,企业的形象和信誉一旦遭到破坏,将失去市场竞争力。因此,专利侵权行为对于专利权人来说是危害巨大的。


  如何判定专利侵权呢?


  全面覆盖原则是专利侵权判定中的一个最基本原则,也是首要原则。


  全面覆盖,是指被控侵权物(产品或方法)将专利权利要求中记载的技术方案的必要技术特征全部再现,被控侵权物(产品或方法)与专利独立权利要求中记载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一一对应并且相同。全面覆盖原则,即全部技术特征覆盖原则或字面侵权原则。如果被控侵权物(产品或方法)的技术特征包含了专利权利要求中记载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则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即,若被控侵权产品的技术特征覆盖了被侵权专利技术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的,就可以确定侵权成立,侵权人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反之,若被控侵权物的必要技术特征并没有完全覆盖被侵权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即被控侵权物的必要技术特征与专利技术特征相比缺少一个或一个以上,则侵权不成立。


  在下述几种情况下,视为被控侵权物全面覆盖了专利的权利要求。


  1.字面侵权。即从字面上分析比较就可以认定被控侵权物的技术特征与专利的必要特征相同,连技术特征的文字表述均相同。


  2.专利权利要求中使用的是上位概念,被控侵权物公开的结构属于上位概念中的具体概念,此种情况下适用全面覆盖原则,被控侵权物侵权。


  3.被控侵权物的技术特征多于专利的必要技术特征,也就是说被控侵权物的技术特征与权利要求相比,不仅包含了专利权利要求的全部特征,而且还增加了特征,此种情况仍属侵权,因为适用全面覆盖原则就是只要被控侵权物具备专利权利要求的全部特征就算侵权,而不问被控侵权物是否比权利要求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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