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条件
①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② 取得专利代理师资格证;
③ 在专利代理机构实习满 1 年,但具有律师执业经历或者 3 年以上专利审查经历的人员除外;
④ 在专利代理机构担任合伙人、股东,或者与专利代理机构签订劳动合同;
⑤ 能专职从事专利代理业务。符合前款所列全部条件之日为执业之日。
(2)执业备案 专利代理师首次执业的,应当自执业之日起 30 日内向专利代理机构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 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进行执业备案。
专利代理师执业纪律及职责
① 专利代理师应当根据专利代理机构的指派承办专利代理业务,不得自行接受委托。
② 专利代理师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专利代理机构从事专利代理业务。
③ 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对其在执业过程中了解的发明创造的内容,除专利申请已经公布 或者公告的以外,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
④ 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不得以自己的名义申请专利或者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
⑤ 专利代理师从专利代理机构离职的,应当妥善办理业务移交手续。
——信息来源:知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