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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的好处以及遵守的原则

作者:深圳华奇信诺专利代理事务所 日期:2022-06-28 阅读量:

  注册商标,“非注册商标”的对称。是指经商标管理机构依法核准注册的商标。商标的注册需具备法定条件和经法定程序。在商标注册制度的国家内,商标一经注册便获得使用注册商标的专有权和排斥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禁止权。下面小编和大家介绍关于注册商标的好处以及遵守的原则的内容,欢迎阅读!


注册商标的好处:


  1、 便于消费者认牌购物。


  2、 商标注册人拥有商标专用权, 受法律保护。


  3、 通过商标注册,可以创立品牌,抢先占领市场。


  4、 商标是一种无形资产,可对其价值进行评估。


  5、 商标可以通过转让,许可给他人使用,或质押来转换实现其价值。


  6、 商标还是办理质检、卫检、条码等的必备条件。


  7、 地方各级工商局通过对商标的管理来监督商品和服务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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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遵循的原则:


  1、申请在先原则:申请在先原则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商标局受理先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对在后的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申请在先是根据申请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日期来确定的,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因此应当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作为判定申请在先的标准。


  2、自愿注册原则:自愿注册原则是指商标使用人是否申请商标注册取决于自己的意愿。在自愿注册原则下,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未经注册的商标,可以在生产服务中使用,但其使用人不享有专用权,无权禁止他人在同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但驰名商标除外。


  3、使用在先原则:此原则在遇到与商标权类似的其他知识产权的权利(如:专利权、著作权)相冲突时,往往起到重要的决定作用。


  4、原则使用顺序:商标注册的基本原则一共四项:自愿注册为主,强制注册为辅原则;申请在先原则;申请单一性原则和优先权原则。


  以上就是今天的所有内容,感谢各位的耐心阅读!部分内容来自网络,仅供参考,如果还想了解更多关于东莞商标注册的内容,欢迎来电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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