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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缴纳的种类及期限——专利法

作者:深圳华奇信诺专利代理事务所 日期:2023-03-09 阅读量:

① 申请费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日起两个月内,或者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 15 日内。需要在该期限内缴纳的费用还有优先权要求费和申请附加费以及发明专利申请的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是指申请文件的说明书(包括附图)页数超过 30 页或者权利要求书超过 10 项时需 要缴纳的费用。

② 实质审查费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日(有优先权要求的,自最早的优先权日)起三年内。该项费 用仅适用于发明专利申请。

③ 延长期限请求费的缴纳期限是在相应期限届满之日前。该项费用以要求延长的期限长短(以 月为单位)计算。

④ 恢复权利请求费的缴纳期限是自当事人收到专利局确认权利丧失通知之日起 2 个月内。

⑤ 复审费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人收到专利局作出的驳回决定之日起 3 个月内。

⑥ 专利登记费、授权当年的年费以及公告印刷费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人收到专利局作出的授予 专利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之日起 2 个月内。

⑦ 年费的缴纳期限: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应当在办理登记手续的同时缴纳,以后的年费应当在上一年度期满前缴 纳。缴费期限届满日是申请日在该年的相应日。专利年度从申请日起算,与优先权日、授权日无关,与自然年度也没有必然联系。例如,一件 专利申请的申请日是 1999 年 6 月 1 日,该专利申请的第一年度是 1999 年 6 月 1 日至 2000 年 5 月 31 日,第二年度是 2000 年 6 月 1 日至 2001 年 5 月 31 日,以此类推。

⑧ 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费的缴纳期限是自提出相应请求之 日起一个月内。

——来源: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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