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属权利要求的撰写格式
通常从属权利要求也包括两个部分:引用部分和限定部分。
① 引用部分,应当写明所引用的权利要求的编号及其主题名称。
② 限定部分,紧接在该引用部分之后,通常以“其特征是……”开始,然后写明发明或实用新 型的附加技术特征,对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作进一步限定。
③ 从属权利要求的限定部分可以对独立权利要求特征部分中的特征进行进一步限定,也可以对 前序部分的特征进行进一步限定。
④ 附加技术特征可以是对引用权利要求技术特征的进一步限定的技术特征,也可以是增加的技 术特征。
(2)从属权利要求的引用规则
① 从属权利要求只能引用在前的权利要求。
② 多项从属权利要求择一引用 引用两项以上权利要求的从属权利要求称为多项从属权利要求。当从属权利要求是多项从属权利要求时,其引用的权利要求的编号应当用“或”或者其他与“或” 同义的择一引用方式表达。
③ 禁止多项引多项 一项引用两项以上权利要求的多项从属权利要求不得作为另一项多项从属权利要求的引用基 础。
(3)从属权利要求的限定部分
从属权利要求的限定部分可以对在前的权利要求(独立权利要求或者从属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 征进行限定。在前的独立权利要求采用两部分撰写方式的,其后的从属权利要求不仅可以进一步限 定该独立权利要求特征部分中的特征,也可以进一步限定前序部分中的特征。
(4)从属权利要求的布局
直接或间接从属于某一项独立权利要求的所有从属权利要求都应当写在该独立权利要求之后, 另一项独立权利要求之前。
——来源:知乎